說明: 一、依據教育部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」辦 理。 二、相關報名方式及鑑定方式請詳見簡章規定。 三、本簡章亦可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(https://www.cyc.edu.tw /)、嘉義縣 113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招生資訊網 (https://art113.cyc.edu.tw/)及各招生學校網站下載。
link to https://course.cyc.edu.tw/course/pub/cou_dsp.php?sch_id=104743 onclick=window.open(this.href);return false; 中華民國112年8月24日
府教發字第1120206777號